2024年嘉定区武宁路实验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 号),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领导小组
组长:孙纳新
副组长:夏伟彬
组员:王琳、窦俊赬、邹景、秦旭峰、凌镜
三、招生范围
对口入学的区域范围(仅限本市户籍学生):曹安公路以南,丰庄路以西;花家浜路以西,清峪路以南,包含虬江、新郁、金沙、丰西、新丰、清峪、栅桥7个社区,以及丰庄村。
四、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一年级5个班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1.人户一致的学生
真新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 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 (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划定的学区,凭户口簿和相应的房地产证等报名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凭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材料等,在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信息登记,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街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街道《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以上两份材料统称“人户分离证明”),到现读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嘉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8日),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人户分离证明”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现在就读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申请在本街道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 《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将根据本街教育资源和生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本校教职工子女
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五、招生日程安排
4月11日 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4月13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15日至26日 本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
5月18日至21日 开展第一批入学验证
5月25日至26日 开展第二批入学验证
5月22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学校承诺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
七、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39519636-8217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上海市嘉定区武宁路实验小学
2024年4月11日